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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朋友们:
大家好!号角吹响,战鼓催征,火热军营大门已经为你敞开!“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尽管我们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但很庆幸生长在和平的国度。两年前,人民军队除夕驰援武汉、挺进抗疫一线,用最美“逆行”履行着保卫国家、服务人民的铮铮誓言。边关烈士陈祥榕“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仪仗大队护旗手闫振“最美的眼泪,只为强大的祖国”,他们最纯粹的感情响彻祖国大地、感动亿万儿女,真正诠释了当代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的使命责任和家国情怀。
让青春穿一次军装,人生注定不平凡。在首都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培养下,你们已经德才兼备、知行合一;在军营这座大熔炉、大学校培塑下,你们必将百炼成钢、本领过硬;今后再次步入社会工作中,你们将更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深受各界的欢迎。近年来,北京市先后涌现出亚丁湾护航《红海行动》的原型、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北大才女宋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北京年冬残奥会火炬手”人民大学博士周晓辉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面展现了首都退役士兵的精神风貌。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北京市不断创新政策举措,刚性兑现政策承诺,让青年们在政治上有进步、学历上有提升、就业上有保障、经济上有优待。今年,在往年优抚优待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免试专科升本科”政策,进一步提高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学费补偿代偿”标准,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了1:2,完全解除了退役大学毕业生的工作之忧。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行动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让我们一起发出首都青年的最强音:一手拿笔、一手拿枪,投身火热军营,磨砺精彩人生,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北京市征兵优待政策简介
一、复学升学优待
(一)复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二)转换专业。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三)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四)研究生专项招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五)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高职、技工类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七)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八)报考军队院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二、就业优待(一)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二)安排工作。军士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三)直接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干。(四)定向招聘。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10%。
三、经济补助补偿(一)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怀柔区人民政府发放优待,发放标准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以支配收入的60%。赴新疆地区服役的按1.5倍标准发放,赴西藏地区服役的按2倍标准发放。(二)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三)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为10万元,其中服役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自主就业退役军士、直招军士等补助标准,仍按照现行文件规定的比例和要求执行。(四)服役津贴和退役金。根据部队有关规定,服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或转移支付包含义务兵津贴、退役金、退役补助、转移支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项目。(五)购买医疗保险。自年起为从我市入伍的义务兵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并形成常态机制,医保报销后剩余金额理赔比例可达90%,不计年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论有无既往病史和身体是否健康全部无条件入保。
目前,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游览博物馆等享受一系列优惠优待。按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可到相关部门办理优待证,持证人凭证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联系方式北京市征兵办:-怀柔区征兵办:-
网址:首都征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