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八期

“任性”的交通行为不仅增加自身安全风险同时也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危害靖边交警真心希望大家都能做到“车让人人守规”“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让我们一起加油再加油自觉守交规共建好环境现在,让我们看看哪些人被当场“抓包”了

1、时间:年9月10日

违法当事人:姜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长城路与民生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2、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曹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3、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郭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4、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马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统万路与长城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5、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马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统万路与长城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6、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高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统万路与长城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7、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孙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统万路与长城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礼让行人8、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闫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育才路与南关东街路丁字违法行为:未按规定礼让行人9、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王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育才路与南关东街路丁字违法行为:未按规定礼让行人10、时间:年9月9日违法当事人:章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西大街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1、时间:年9月9日违法当事人:刘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2、时间:年9月9日违法当事人:刘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西大街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13、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田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4、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刘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5、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武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6、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刘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7、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李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戴头盔18、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杨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19、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杨某某车辆种类:电动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20、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王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21、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樊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22、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任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23、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李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24、时间:年9月11日违法当事人:段某某车辆种类: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未系安全带25、时间:年9月8日违法当事人:周某某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26、时间:年9月10日违法当事人:李某某,李某违法地点:人民路与林荫路十字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

法律链接

1、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对违法行为人处元-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开车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予以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

来源:靖边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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