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教育
有你有我
为进一步增强教科研中心教育教学指导与管理的专业力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14号)、《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科研工作的意见》(怀教发〔〕11号)文件精神,及教科研人员队伍实际需要,拟面向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充实到教科研中心教研员队伍。
一、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未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怀柔区教育系统内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具有10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历。
(三)原则上女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5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安排。综合素质特别突出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市、区级各类竞赛中成绩优异经考察确实优秀者,可破格选用。
二、遴选办法
(一)初审
年3月25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报名汇总表、相对应遴选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市区级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邮箱(jywrsk
bjhr.gov.cn)。(二)面试
区教委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统一组织面试。
(三)考察
按照遴选职位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
(四)聘用
经面试及考察后,确定录用人员,将于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完成调动工作。
三、其他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教师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试事项的,由本人负责。
(三)报名教师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各项规定。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教师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新调入人员根据要求原则上一律职称低聘,恢复原职称及岗位时间由教科研中心根据指标空缺及工作考评情况决定。获得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教科研中心有相应的职称及岗位空缺可不做降级处理,如无指标空缺在恢复时应优先考虑。
(五)联系方式:。
文字、图片:人事科
编辑、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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