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1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